导演作家刘信达:
【道歉声明】
本人刘信达,公开作此道歉声明:
1、本人郑重向林生斌道歉,实非所愿,但出于对法院生效判决的尊重,本人不得已公开向林生斌道歉。
2、本人被林生斌状告隐私侵权,经一审判决我败诉,二审维持,辜负社会期望和占用社会资源,我真诚致歉!但披露林生斌隐私也好,积极应诉也好,此心无悔,也希望获得大家的理解,我尽力了,并且还将继续坚持,后续申诉我仍将不遗余力!
3、本人认为,我虽败诉,虽败犹荣。至少本人敢作敢当,我公开质疑林生斌撒谎,2017年6月22日火案前后,林生斌根本没有出差广州,这一事实,是林生斌起诉隐私侵权的事实基础。让其谎言天下昭之,现又以司法判决的方式记录在案,并公诸于众,本人问心无愧,即便需要按判决承担法定义务,也此心不改!
4、本人坚持认为,林生斌名誉受损,根本在于其公开对公众撒谎,不应该由我来替他承担损失。若不是他撒谎,无人关心他的行程,包括我本人。
5、再次声明,本人不愿意向林生斌道歉,但基于对终审判决的尊重,本人作此道歉声明!
声明人:刘信达
2024年9月10日